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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15日,環境保護部印發了《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環大氣[2016]45號) ,該意見中指出:"推進環境咨詢服務業發展,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作為"環保管家" ,向園區提供監測、監理、環保設施建設運營、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"。由此,在環境保護領域正式提出了"環保管家"的概念。
所謂"環保管家",就是一種"合同環境服務", 主要指環保服務企業為政府、為企業、為園區提供合同式綜合環保服務,并視最終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效或收益來收費,是新興的一種治理環境污染的新商業模式。
"環保管家"通過常態化的"體檢"和"問診",及時提出預警和針對性措施,以此避免環境事故的發生,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。
在環保越來越嚴的形勢下,環保能力也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必備能力。作為專業的"環保管家",對企業環保問題"望聞問切",對環保疑難雜癥進行"科學會診",既能找準污染治理主要環節和風險隱患突出問題,圖文并茂形成"體檢報告",也能開出診治"藥方",既能有效降低企業治污成本,也能有效提升企業治污能力。